厦门企业机构申请港澳商务登记备案办法
(资料图)
一、申请登记备案对象
企业机构派遣本单位人员赴香港或者澳门从事商务活动,需要申请办理3个月多次或者1年多次商务签注的,该企业机构须事先向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并登记本企业机构需申办多次商务签注的人员名单。企业机构是指经国家工商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在国家税务部门办理了税务登记的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机构;境外企业常驻内地代表机构。
二、申请方式
企业机构登记备案在原有窗口申请的基础上开放了网上申请,企业机构可选择任一方式申请:
(一)窗口申请:向企业机构所在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窗口提出申请。
(二)网上申请:登录福建省政务服务平台(闽政通APP)“赴港澳商务企业登记备案”模块进行申请。
三、申请条件
(一)窗口申请 当年度或上年度纳税额达5万元人民币且注册地在福建省内的企业机构。
(二)网上申请 在符合窗口申请条件的基础上,具备单位数字证书(CA)的企业机构。
四、申请类型
企业机构港澳商务登记备案分为:首次备案、延期备案、变更备案、失效重新备案4种类型。
(一)首次备案:企业机构人员申请多次赴港澳商务签注,企业机构须事先向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备案,并登记本企业机构需申办多次商务签注的人员名单。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予以登记备案之日起一年有效。
(二)延期备案:在登记备案有效期满前一个月之内,申请备案延期。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予以登记备案后,有效期顺延一年。
(三)变更备案:在登记备案有效期内,因企业机构备案信息或登记的人员变动,申请变更备案登记。在备案有效期内,只能申请变更一次。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予以变更登记之日起一年有效。
(四)失效重新备案:原登记备案已失效,重新申请登记备案。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予以登记备案之日起一年有效。
五、企业机构备案手续
(一)窗口申请
1.首次备案
(1)填写《企业机构备案单位信息》和《企业机构申请商务多次签注人员名单》, 企业机构根据需要提出备案人数;
(2)交验有效的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副本或者有关登记证书;
(3)提交企业机构为登记人员缴纳的连续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凭证。如企业机构人员为退休返聘人员,则提交劳动合同、退休证、连续6个月以上工资册;
(4)提交企业机构税收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文件原件;
(5)企业法人代表持上述资料和本人身份证明(交验原件提交复印件)到企业机构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申请办理登记备案,并当场在填写完整的《企业机构备案单位信息》和《企业机构申请商务多次签注人员名单》上签名、加盖企业机构公章,同时签署《企业机构登记备案承诺书》; 企业机构法人代表如需委托他人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应出具委托书,由被委托人持身份证、法人代表委托书及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到当地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办理。
2.延期备案
(1)提交企业机构税收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文件;
(2)提交企业机构为登记人员缴纳的连续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凭证。如企业机构人员为退休返聘人员,则提交劳动合同、退休证、连续6个月以上工资册;
3.变更备案与失效重新备案履行手续与首次备案一致。
(二)网上申请
1.首次备案
(1)企业机构备案材料
(a)填写《企业机构备案单位信息》;
(b)填写《企业机构申请商务多次签注人员名单》;
(c)工商营业执照;
(d)税收完税证明或免税证明文件;
(e)《企业机构登记备案承诺书》。
《企业机构备案单位信息》、《企业机构申请商务多次签注人员名单》、《企业机构登记备案承诺书》请登录http://218.85.72.216:10002/wsbs/bmfw_wybs.jsp,按业务部门选择“出入境”→选择“赴香港或者澳门商务签注申请”中的“办事指南”→“申请材料”下载。
(2)登记人员材料
(a)企业机构为登记人员缴纳的连续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凭证;如企业机构人员为退休返聘人员,则提交劳动合同、退休证、连续6个月以上工资册;
(b)法人代表上传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2.延期备案
(1) 企业机构税收完税证明或者免税证明文件;
(2) 企业机构为登记人员缴纳的连续6个月以上社会保险凭证;如企业机构人员为退休返聘人员,则提交劳动合同、退休证、连续6个月以上工资册。
3.变更备案与失效重新备案 所需材料与首次备案一致。
备注:登记备案结果见短信提醒,详情请登录福建省政务服务平台(闽政通APP)“赴港澳商务企业登记备案”模块查阅。
六、工作时限
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自受理之日起7个工作日办结。
关键词: 登记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