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听证办法》和《贵州省价格条例》的有关规定,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调整我市中心城区生活垃圾处理费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性、科学性和透明度、促进政府价格决策的民主化和规范化,遵义市发展改革委拟召开调整中心城区(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新蒲新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听证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遵义市发展改革委定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一个月后召开调整中心城区(红花岗区、汇川区、播州区、新蒲新区)生活垃圾处理费听证会。
二、听证会人员构成及产生方式
(一)听证会参加人
本次听证会设22名听证会参加人,具体构成及产生方式为:
1.消费者10名,消费者参加人采取自愿报名方式,由遵义市发展改革委从符合条件的报名者中随机选取。名额不足时,委托市消费者协会推荐。
2.经营者2名(垃圾发电厂1名,垃圾填埋场1名),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推荐。
3.人大代表1名,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推荐。
4.政协委员1名,由市政协办公室推荐。
5.政府部门及社会组织代表6名,分别由市综合行政执法局、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市消费者协会各推荐1名。
6.专家代表2名,由遵义市发展改革委聘请。
(二)听证会旁听人员
本次听证会设旁听席3名,由遵义市发展改革委根据市民报名顺序确定。
(三)听证会新闻媒体单位
本次听证会设新闻媒体席,由遵义市发展改革委邀请市级新闻媒体参加。
三、听证会参加人选取要求
1.年龄在18周岁以上遵义市市区常住居民,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具有较强的社会责任感和客观、公正、公平的工作态度,并能够真实地反映意见;
3.具备一定的调查研究、分析论证、议事和语言表达能力;
4.有一定的政治思想觉悟,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有义务奉献精神和时间保障。
四、听证会人员报名时间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23年3月24日至2023年4月3日。
(二)报名方式:
1.申请参加听证会的人员及旁听人员持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到遵义市政府大楼D区609室(市发展改革委物价科)报名,或者到遵义市发展改革委门户网站(http://fgw.zunyi.gov.cn/)下载报名表进行报名,报名邮箱zysfgwjgk@163.com,报名咨询电话:28224997,报名联系人:杨帆。
2.由单位推荐的听证会参加人请于2023年4月3日前将姓名、单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相关资料函告遵义市发展改革委。
五、有关说明
第二次公告将公布听证方案要点和参加人、旁听人名单。
特此公告
2023年3月24日
来源 遵义市发改委网站
编辑 李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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