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发布《警钟丨“借鸡生蛋”投资谋利,花式敛财终成空》,披露了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赵军的贪腐细节。
赵军,1973年6月出生,1993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95年8月参加工作。曾任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政府副秘书长、州政府办公室副主任;州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州食品检验检测院院长;大理州苍山保护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苍山洱海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赵军37岁提任副处级,40岁任正处级干部。
“觉得我也是正处级了,想要住更好的房子,想要有更多的钱。”从收受别人送的几条烟、几瓶酒开始,赵军逐渐忘却了初心使命,开始挖掘职位和权力的“附加值”。尝到权力变现的甜头后,他对商人老板有求必应,甚至千方百计、不遗余力地为他们跑关系、拉项目、站台助威。从最初收受礼品、红包,到不再满足于被动收受钱物,而是主动出击,以借为名进行索要,赵军把金钱物质作为人生目标,在违纪违法的歪门邪道上越走越远。
“公务员就不能有钱,谁说的?”这是赵军与其家人交谈时说过的话。交谈中,他多次流露出既要升官也要发财的念头,丧失了一名党员领导干部应有的理想信念和为官操守。
在赵军的作案手段中,伸手向管理服务对象“借钱”是他的惯用手法,其借口是“爱好兰花”。
为了搞好兰花养殖,他曾辗转大理、保山等地赏兰、购兰,其收受的钱款,除了少部分用于日常开支外,多被其用到兰花投资上,甚至超出家庭经济承受能力投资兰花。赵军“爱好”兰花的行为,给不法商人提供了“围猎”的突破口。
2013年至2014年间,在大理州某项目主体工程建设筹备阶段,商人张某某、洪某甲想承揽该项目,于是就请赵军提供帮助。赵军千方百计地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们跑腿拼缝、牵线搭桥,插手工程项目建设。最终,张某某的公司顺利中标。项目主体工程建设完毕,在洪某甲的请托下,赵军故技重施,利用职务便利,为洪某甲顺利中标另一装修装饰项目提供帮助。为了不白帮忙,赵军想到“借”。2014年8月,赵军以养兰花为由,向张某某提出“借款”,张某某根据赵军的要求,将资金转入赵军指定的他人账户。2019年6月,赵军再次以买兰花为由,向张某某“借款”,并指使其将钱转至指定的兰花老板账户。
凭借“借鸡生蛋”式的运作,赵军在未实际出资的情况下,频频以兰为名,炒兰获利。2019年,赵军以合伙养兰花为由,两次要求商人洪某乙帮其“垫付”兰花款,在兰花售卖后先抵扣洪某乙垫付款再分红,或将分红归自己所有、股份留给洪某乙,从中违规获利46.53万元。
“兰芷变而不芳,荃蕙化而为茅。”赵军将兰花当作空手套白狼、违规敛财的工具。养兰花这一高雅的兴趣爱好,成为赵军欲望之堤溃坝的决口,兰花芬芳异化为铜臭味。
2022年3月25日,大理州纪委监委对赵军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立案审查调查,3月28日对其采取留置措施。2022年9月,大理州纪委监委给予赵军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2022年12月,赵军因犯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来源:潇湘晨报企鹅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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